陕西师范大学院校动态

  • 关于2024年春季教学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站点、各位学员: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根据《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教学实践工作规定》要求,为做好2024年春季教学实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写作对象专升本:191-221批次高起本:172-192批次2024年春季教学实践应提交学生名单,(附件1)二、写作内容毕业论文(设计)、社会调查报告三、时间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提交时间开题报告上传:2

  • 关于2024年春季课程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教学点、各位学员: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春季课程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3月3日00:00—3月10日23:59(具体时间段见附件1)二、考试安排考生名单、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段请参照《2024年春季课考考生名单》(附件1);三、考试要求1.请各教学点下载《2024年春季课考考生名单》(附件1),筛选参考学员信息,及时通知学员在有

  • 关于对181批次超学习期限学生做退学处理的公示

    各学习中心、相关学生:依据《陕西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我院181批次学生已超学习期限,拟做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20日。公示期间,请各学习中心、相关学生认真核实。各学习中心负责在公示期内联系超期学生本人进行确认。如有学生对学院处理有异议,可向所属学习中心提出复议申请,学习中心汇总后报学院

  • 关于谭吉燕等62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各校外学习中心、相关学生:我院在籍学生谭吉燕等62名学生提出退学申请,依据《陕西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生管理规定》,准予退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0日。请各校外学习中心、相关学生认真核实。如有异议,及时向学院教务部反映,逾期学院将做退学处理。联系电话:029-85308094王老师特此公示。附: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网络教育

  • 关于发布2023年秋季补考及统考成绩的通知

    各教学点、各位学员: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予以发布2023年秋季补考及统考成绩,各教学点和学员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查询:教学点:登录学习中心管理平台---查询统计---成绩查询统计。学员:登录“学生平台”进行查询。如学员对本次考试成绩有异议,请与所属教学点联系申请成绩复核,教学点汇总后通过管理平台上报相关信息。上报路径:教学点管理平台——考试管理——成绩复核

  • 关于公示《2024年1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名单》的通知

    各教学站点、各位学生:根据《远程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经教学站点推荐,学院审核,赵发美等232人符合优秀毕业生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与学院教务部联系。联系人:周老师联系方式:029-85303702特此通知。附件:2024年1月陕西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名

  • 关于我校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通知

    关于我校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通知

    各教学站点及考生: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安排,2023年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准备工作现已完成,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2024年1月6日(周六)上午9:30——11:30二、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教学八楼、教学九楼、教学五楼三、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月2日——1月6日考生从电脑端登陆http://mpl.snnu.net进

  • 关于学历继续教育在籍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名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及各位考生: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根据《陕西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师学位〔2022〕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及对象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本科生二、报名时间和方式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0日17:00本

  • 关于公示2024年1月网络教育毕业生名单的通知

    各教学站点、各位学生:根据学院工作安排,2024年1月网络教育毕业生毕业资格初审工作已完成,经审核有13402名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为了保证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二、毕业审核结果查询各教学站点应及时通知学生查看《2014年1月网络教育毕业生名单》(详见附件1),进一步核实相

  • 关于2023年秋季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站点及各位学员:根据我院教学工作安排,2023年秋季毕业论文批阅工作已经完成,拟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现将答辩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答辩对象1.拟进行学位申请且2023年秋季毕业论文写作成绩70分及以上学员(写作成绩见附件)2.根据专业分布抽取答辩的学员二、答辩时间及方式2023年11月10日-13日,通过线上集中视频、线下集中面对面两种方式答辩,具体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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